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提交的文件資料
發布人:管理員 發布時間:2022-01-14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有: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的證明;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各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6)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公司住所證明;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批準的,有關批準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序
1、股東繳納出資
新《公司法》改原來的法定資本制折中的授權資本制,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注冊資本的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2、驗資
所有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3、設立登記
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構報送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登記機關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自執照簽發之日起公司成立。
4、簽發出資證明書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也稱股單,是證明股東已繳納出資額的法律文件